e代驾信息服务平台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您访问“e代驾”信息服务平台。

本平台用户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并遵照执行。当您点击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内容并愿意在注册及使用本服务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e代驾”咨询。

平台方:指e代驾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平台”),是由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行的,包括官网(http://www.edaijia.cn)、手机APP、官方客服电话、第三方网页链接、微信、短消息等在内的综合信息平台,可以向用户提供汽车代驾信息以及获取信息的途径,以下简称“平台方”。

服务方:根据本协议及其与平台方另行签署的合作协议之约定,为用户提供机动车代驾服务的司机个人或公司(最终线下服务由代驾服务提供方负责交付),以下简称“服务方”。

用户:依法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通过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并点击确认选项确认签订本协议,最终通过平台发布代驾服务需求以获得相应代驾服务的终端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本协议下,上述签署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各方”。

鉴于:

   平台方基于信息技术,构建了代驾服务信息收集、推送、反馈的代驾平台,并拟根据用户的指令,将代驾服务需求信息提供给服务方,最终撮合服务方与用户之间订立代驾服务合同。

用户拟通过e代驾平台发布代驾服务需求信息,以寻求符合其要求的代驾服务。

服务方愿使用平台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并向用户提供机动车代驾服务。

因此,各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平台信息服务

平台方通过信息发布及信息推送等方式向用户及服务方提供居间服务,平台不实际提供代驾服务,不代理任何一方提供代驾服务,仅充当用户与服务方之间的中间人。

用户通过e代驾平台或平台方认可的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APP、小程序等)发布寻求代驾服务的信息(以下简称“订单发布”)。订单发布一经作出即对用户具有约束力。

平台方将该信息通过平台推送给服务方。平台方会基于用户代驾服务需求特点,为用户撮合适配的服务方。在服务方通过平台确认接受该代驾服务需求(以下简称“订单确认”)后,平台应实时将该服务确认及其项下所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司机的姓氏、联系方式等)反馈至订单发布用户。订单确认反馈至用户时,用户未撤销或变更订单发布的,即视为用户与服务方之间达成有效的代驾服务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条件以订单所载为准。

1.2 代驾服务

服务方应当按订单内容为用户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代驾、取送车服务等,以用户所在城市开通的服务为准。

第二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2.1 用户的权利义务

1)用户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下的相关义务。

2)用户应当保证其发布的代驾需求信息真实;用户发布的信息经服务方订单确认后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

3)用户违反平台管理或平台规则,平台有权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删除、屏蔽处理、限制使用、终止服务、查封或注销账号等。如造成平台损失,用户还应赔偿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对外垫付或赔偿款项、和解或调解款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用、行政罚款等间接经济损失。

4)用户应当尊重服务方,不得侮辱、伤害代驾服务方

5)用户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平台方和/或服务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也不得要求平台方和/或服务方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6)用户应当向服务方如实告知代驾服务所使用车辆的情况。代驾服务所使用的车辆应当适宜代驾(非特种作业车型含冷藏车等)、手续齐全、车况正常(超过出厂日期3年以上的超级跑车、6年以上的性能汽车、改装车等属于不适宜代驾车辆类型)、有车辆保险(至少应包含车辆交强险、车辆财产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且在保险期限内的。用户在此明确知晓,其向平台发布驾驶需求信息之行为即视为其确认该次服务所用车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若因车辆不符合上述要求,或用户未主动告知或隐瞒车辆情况带来的任何纠纷或者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7)用户应当保证发布代驾服务信息时是自愿的,且不存在意识不清楚、醉酒等情形。若用户有意识不清楚、醉酒等情形的,陪同人员代为发布的代驾需求信息视为用户的行为。

8)用户使用取送车等服务时,应卸载车上装载的其他可分离财物(如贵重财物)并自行妥善保管,若出现遗失,可以通过报警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9)用户应当按平台公布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服务费,若逾期不支付费用且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平台有权拒绝用户继续使用服务。

10)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对服务方的代驾服务行为作出评价或提出意见,评价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包含辱骂、诋毁以及法律禁止性信息,不得违反平台规则。否则,平台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评价、限制或禁止使用、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追究其他责任。

11)用户同意平台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以通知、提醒、确认平台使用的相关内容及优惠信息等。

12)用户同意平台对于车辆贬值及其他间接损失不负责赔偿,且根据公平原则,为避免将平台置于不可承担的风险之中,用户不得授权保险公司向代驾平台进行追偿,也不得转让追偿权利。

13)用户未通过平台认可的途径、方式下单(包括但不限于APP、小程序、第三方平台、H5、司机通过司机端开单等),导致平台后台没有相关订单信息,则不能享受本规则中任何权利,因此发生的争议以及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平台方的权利义务

1)平台方应审核服务方资质,并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促使代驾服务合同的达成。

2)平台方需自行维护升级平台系统,确保用户正常使用平台系统发布代驾需求。

2.3 服务方的权利义务

1)服务方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a. 不得在服务过程中侵犯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b. 不得出现服务司机与派单司机不一致情况;

c.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d. 服务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e. 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2)因用户发布的代驾需求信息所涉车辆资质不健全、保险不齐全、车况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用户存在意识不清楚、醉酒且无清醒的第三方陪同的情形,服务方有权拒绝提供代驾服务。

第三条 费用结算

3.1用户向服务方支付代驾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用”)。用户可以免费下载和使用平台的服务,平台方保留就服务向用户收费的权利。

3.2用户同意,在使用代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其他临时费用由用户据实承担。

3.3用户同意,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参见代驾平台所作的公告,平台会根据市场需求或用户反馈不定时更新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预估价或路线仅供参考,代驾服务方可根据道路情况等原因变更实际行驶路线,以实际行驶路线作为费用结算的路径根据。具体服务费用以代驾服务达成后根据上述收费标准算得并告知用户的最终报价为准。

3.4代驾服务结束后,用户应当按照平台订单记录的时间、里程数据和平台公布的收费标准向服务方以平台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完成代驾服务费的支付结算。服务费以平台方记录为准,用户对代驾服务及服务费用有异议的,可联系平台方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供平台方核实,平台方应对用户提出的异议进行解释和及时处理。

3.5平台可以为用户设立预存账户,并根据用户授权代为支付或划取相关费用 (包括代驾信息服务费,代驾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或违约金)。

3.6用户确认、理解并同意平台方仅提供中立、独立、免费的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

3.7各方同意,订单履行完毕后,用户可使用以其名义开立或其有权合法使用的、且代驾平台指定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系统(以代驾平台公示为准)向代驾服务方指定账户支付服务费用或通过现金向代驾服务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 各方责任的承担

4.1由用户原因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1)用户在代驾服务订单成立后不使用服务方提供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用户在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造成服务方人身伤害或/及财产损失的,由用户独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用户在使用服务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使或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用户车辆损坏或任何第三方车辆损坏或/及人身伤害的,由用户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4)代驾过程中因车辆自身故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自燃、方向盘及刹车失灵、机件老化、涉水)造成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及财产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如因第三方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或/及财产损失的由侵权人承担。

4.2由服务方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1)因服务方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质,造成用户人身损害或/及财产损失的,服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服务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规定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服务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3)因服务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服务方存在过错的由服务方向用户承担赔偿责任,服务方对车辆贬值及其他间接损失不负赔偿责任。非服务方过错的,用户直接向相应责任方追偿。

4.3其他责任约定:

1)因道路交通拥堵等不可预测或无法克服的原因导致服务方未能按订单约定提供服务的,应由用户与服务方协商解决,平台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2)服务过程中因协议各方以外的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该其他方承担赔偿责任,平台方及服务方应当对争议解决提供必要的协助。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平台方负责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用户投诉情况进行处理。在收到用户投诉后,平台方应当尽快通过与用户及服务方充分沟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至用户。

第五条 服务的终止及处理

5.1用户/服务方若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平台方有权随时终止向其提供服务。

5.2平台方发现用户和/或服务方提供的信息中含有虚假内容的,平台方有权随时终止向该用户和/或服务方提供服务。

5.3平台方有权不时调整、变更平台的可视化界面设计、订单发布规则及要求。

   5.4出现以下情况时,平台有权限制或终止向用户/服务方提供服务:

1)提供的手机号码不存在或无法接收信息,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进行联系。

2)本规则变更时,明示并通知平台不愿接受新的变更内容的。

3)连续180天没有使用平台服务的。

4)其他为维护平台运营秩序采取的限制或终止服务措施。

   5.5不论平台方与用户和/或服务方之间因任何原因终止服务,平台方仍有权保留相关信息,并就终止前产生的费用及用户和/或服务方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的任何赔偿进行追索。

对于平台方上述权利,用户和/或服务方确认充分知晓、同意并给予平台方相应授权。

第六条 特别声明

6.1 用户确认并知悉,平台方仅通过平台为用户提供居间服务,并不实际提供也不代理任何服务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所述之代驾服务。平台方对代驾服务过程中因平台信息导致的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协助解决代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争议。

6.2 用户理解并同意:因自然灾害、罢工、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技术风险等不可抗力或平台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履行障碍,平台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免责。

6.3平台方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实施细则、公告、通知、产品或流程说明等均视为本规则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发布即生效。平台可以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短信息等方式对本规则内容的发布、修改、增加、废止等作出公布或通知,也可以某些功能进行限制或终止使用,用户应当随时关注平台公示信息。规则内容一经公布或通知即替代原规则内容发生效力,如用户不同意发布或变更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的相关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同意发布或变更事项。

用户确认,除用户明确向平台方作出相反的意思表示外,其在通知送达时知悉并接受通知之全部内容。

6.4用户如有任何事宜需通知平台方,应当通过平台方对外正式公布的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进行联系。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平台对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代驾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享有知识产权。本平台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平台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用户及服务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诚信原则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合法使用该内容。

7.2 未经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软件、产品、服务、信息、文字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他产品捆绑使用、销售,或以超级链路连接或传送、存储于信息检索系统或者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使用,但对于非商业目的、个人使用的下载或打印(未作修改、且须保留该内容中的版权说明或其他所有权的说明)除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已由平台方和服务方达成一致,一经用户确认,则视为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平台方公示于平台的相关规则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用户需遵守平台相关规则,但经平台方对本协议或平台规则作出修改的,平台方应及时将修订后的协议公告,该等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对用户有效履行了通知义务。用户如不同意修改,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对本协议的全部修改并视为其再次签署了平台方公告的本协议的最新版本

8.2本协议之理解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之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充分友好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平台运营商即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3本规则任一条款被废止或被视为无效的,不影响本规则其余条款的有效性。本规则的补充说明权归平台运营方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所有。